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好满足时代发展人才需求,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大学生“小学期”实践能力培养计划的通知》(晋教高〔2023〕7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3〕43号)和《山西农业大学“小学期”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农大教字〔2024〕6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增设以专业实习、课程实习、科研训练、专业技能培训、学科竞赛培训、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训练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主要内容的“小学期”,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安排更加紧凑、教育教学资源利用更加充分、开放办学格局构建更有品质,努力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拓宽知识结构,丰富社会经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增强社会适应性和就业竞争力,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实施原则
1.面向全体,分类实施。各专业做好“小学期”实践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中其他实践教学内容的有机衔接,明确“小学期”实践能力培养计划的教学内容、组织方式和考核方式,确保“小学期”实践教学取得实效。
2.方式多样,确保质量。采取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机制灵活实施,在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各专业根据实践教学内容特点和实践教学基地情况在小学期统筹安排。部分实践教学内容可以灵活开展,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教务部备案。
三、教学内容
根据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和教学工作实际,优先安排如下“小学期”教学内容:
(一)专业综合实习;
(二)专业认知实习;
(三)课程实习;
(四)课程设计;
(五)创新创业训练;
(六)学科竞赛培训;
(七)产学研合作实践活动;
(八)辅修专业、双学位和微专业课程;
(九)其他与学生实践能力提升有关的教学活动。
四、组织方式
“小学期”实践教学原则上安排在学生第一、二、三学年春季、秋季学期的后2周,复习与考试结束后即进入“小学期”实践教学,中间不间断。
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办、教学系、分团委、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实践小学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农大行字〔2024〕16号),研究各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小学期”教学任务,协调“小学期”教学活动安排。
由各教学系制定所属专业的不同年级学生“小学期”的具体教学活动安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任务内容和时间、地点、年级、任课教师、授课任务;
教务办协调教学活动与教学任务时间与师资,收集各教学系的实践教学安排,初审后报实践小学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上报学校教务部备案;
分团委协调辅导员老师协管学生;
党政办协调实践教学交通和保险等事宜。
五、考核方式
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农大行字〔2024〕15号)文件执行。
1.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过程性考核不少于2种。
3.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核成绩的比例,由各专业根据实践教学实际科学设定,经学院审批后报学校教务部备案。
开云(中国)
2024.5